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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学信息化设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聚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黑板、LED显示屏、网络设备及监控设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繁荣路与建民街交汇秋实E景13栋1108室
吉林省教学信息化设备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聚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5采购需求: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黑板、LED显示屏、网络设备及监控设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单位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4.2.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以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提供账号为准)。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繁荣路与建民街交汇秋实E景13栋1108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2年05月13日至2022年05月19日。